相对剥夺感和社会信任,相对剥夺感是指人们在与那些既和自己地位相近
社会剥夺
1、法律分析:剥夺政治权利(deprivation of political rights)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资格刑,它以剥夺犯罪人的一定资格为内容。中国刑法中的剥夺政治权利,是以剥夺政治权利这种资格为内容的,具有明显的政治性。
2、早期社会剥夺是指在人类社会发展的较早时期,由于社会力量的不平衡,一部分人或阶级将另一部分人或阶级的财产、权利和生产资料控制、剥夺的现象。在这个时期,社会还没有发展出公平正义的法律制度,剥夺行为往往是以强权压迫弱势群体为手段实现的。
3、在社会学中,剥夺理论是用来研究民众社会心理非常重要的理论工具,主要 包括了五个不同的维度,即肉体剥夺、精神剥夺、政治剥夺、经济剥夺以及社会 剥夺。其中,社会剥夺这一概念应用的最为广泛,主要被用于研究社会低收入 群体的贫困以及由此带来的一系列社会问题。
4、在某些情况下,被剥夺可能是指某个社会群体被剥夺了诸如选举权、教育机会、医疗保健等基本权利。在这种情况下,被剥夺可能是一种政治不公正和社会不平等的明显表现。被剥夺的个人或群体可能会组织起来,寻求解决方案,争取他们的权利和利益。
5、至于社会剥夺,体现最突出的就是城市拆迁和农民失地问题,尤其是对失地农民的社会剥夺是最明显的。这种社会剥夺,反映了我们当前的一些政策考虑得还不够周全。社会断裂,指的是我们社会当中出现一些障碍,阻碍了阶层间流动,尤其是下层向上层的流动。
6、剥夺的网络解释是:剥夺剥夺:汉语词语剥夺:社会学用语剥夺:游戏卡片技能剥夺(汉语词语)剥夺是用强制的方法夺去或照法律取消的意思。,社会剥夺这一概念应用的最为广泛。主要从人们妒忌性偏好特性的角度出发,强调通过与其他群体类比导致对自身现状感到不满的心理过程。
社会信任理论
德国社会学家齐美尔曾提出著名的“信任理论”,其核心的意思是:一个社会一旦丧失最基本的信任,就将很快变成一盘散沙。而社会的信任,也分为两种。一个是“人格信任”,一种是“系统信任”。人格信任是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是一个人对邻居、官员、合作伙伴、陌生人的信任。
社会心理学家在信任研究中引入了人际关系,首先需要明确“人际关系”的定义。克拉克将人际关系划分为交换关系和共有关系两类:交换关系基于他人给予和回报的利益来决定个体的利益给予与回报;共有关系则是指个体间的利益与回报无直接因果联系,而是基于对他人需要和幸福的关心程度。
西美尔信任理论的主要内容包括确认了在现代社会中,交换是创造一个社会人们之间的内在联结和有机团结的前提条件之一,交换同时也创造了人与人之间内在联系的功能,即交换是社会结构形成的基础内容。
西美尔的信任理论指认为社会活动根据人类的互动产生运转,互动的形式是交换即以货币为媒介的交换活动,而货币交换活动的进行是以信任为核心的一项理论体系。西美尔的信任理论实质上是对信任在社会地位重要性的体现,包括人格信任和系统信任,都是不同于其他观念的一种社会综合力量。
相对剥夺感的简介
指当人们将自己的处境与某种标准或某种参照物相比较,而发现自己处于劣势时所产生的受剥夺感。
这种剥夺因人们不是与某一绝对的或永恒的标准相比,而是与某一变量相比,因此这种剥夺是相对的,这个变量可以是其他人,其他群体,也可以是自己的过去。有时,即使某一群体本身的处境已有所改善,但如果改善的程度低于其他参照群体的改善程度,相对剥夺感也会产生。
相对剥夺的概念对行为和态度,包括压力感、政治态度及参与集体行动等,有着重要的因果关系。It is relevant to researchers studying multiple fields in social sciences.[1]它与研究社会学中多个领域的研究人员关系密切。
“相对剥夺感”是社会上一种情绪型舆论,即每个群体都感觉到自己被别的群体剥夺,都认为自己所在的群体处于社会的底层或相对下层。长此以往,这种相对剥离感将会外显化,成为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产生阻碍乃至破坏作用的行为舆论,甚至造成和谐社会进程的延宕。
它是指当人们将自己的处境与某种标准或某种参照物相比较而发现自己处于劣势时所产生的受剥夺感,这种感觉会产生消极情绪,可以表现为愤怒、怨恨或不满。简单而言,相对剥夺是一种感觉,这感觉是我们有权享有但并不拥有。例如,某人看着邻居家买了一辆新车,他认为他也能有这辆车。但实际他并不拥有。
相对剥夺感最早由美国学者S.A.Stouffer提出,其后经过R.K.Merton的发展,成为了一种关于群体行为的理论。指当人们将自己的处境与某种标准或某种参照物相比较,而发现自己处于劣势时所产生的受剥夺感。